教育学部学生会作为学部规模最大、参与人数最多的学生组织,一直在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,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,使学生干部真正为广大学生服务,成为学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为了切实提高学生会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严格组织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,真正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,特制定以下考评制度:
一、考评内容
学生工作的完成质量主要依靠两方面的素质: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。
(一)工作态度
1.部内活动出席率及参与度
2.其他部门活动参与积极性
3.工作完成的及时性
4.活动任务承担主动性
5.工作完成情况反馈
(二)工作能力
1.工作完成质量、效率
2.活动现场应变能力、沟通能力
3.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
二、考评要求
1.部长分配任务时注意工作量和质的平均性
2.每个月为1个考核周期,部长将考核情况汇报主席团,主席团整理后交与指导老师,并存档记入个人成长档案,期末总结时做出反馈,并计入换届竞选成绩。
3.部长做出评价要保证公平、公正、部内公开,考核后应及时反馈部员评分理由,部员注意听取并作出调整。
三、考评得分组成
1.部长意见(包括主席团意见):40%
2.副部长意见:20%
3.部门内部互评:20%
4.自评:20%
每位成员原始分为60分,按照以下条例相应增减分数:
1.出勤:无故缺席例会扣2分,无故迟到早退例会扣1分。
2.活动不能有效按时完成,或者出现重大失误酌情扣除3~5分。
3.每次递交一份成功的策划书、报道稿、总结,或者其他工作文件,加2分。
4.能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,被其他部长认可的酌情加1~2分。
5.工作积极进取,不互相推诿,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者加2分。
6.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者加3分。
7.与部长、老师或者其他学生干部交流想法,观点被采纳者加2分。
教育学部
2014年4月